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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湖中少女(乐队视角) (第1/3页)
当年在大学里组乐队,最难找的就是鼓手和贝斯手,所以当姜珏第一次看到方秀湖打架子鼓时,就下决心一定要把她拉到自己的乐队来。 刚上大一时姜珏就加入了音乐协会,方秀湖是音协的一个前辈的朋友。有一次社团活动时前辈把她拉来了,说全校没人比她打鼓更好。于是不光姜珏,在场的各位都想要见识一下她的本事。 方秀湖也没有推辞,大大方方坐到架子鼓后面,拿起鼓槌打了一套鼓。 她的技术自然非常好,在业余学生里已经是拔尖的存在。但让姜珏着迷的并不只是这个,而是她在打鼓时仿佛怀有的那股愤怒,甚至是——一股杀意。 她想,方秀湖就是她要找的鼓手。 彼时她还是个新来的菜鸟,说要组个乐队,除了姜玺没什么人愿意加入。她主动去找方秀湖搭讪,对方性格淡漠,也没有玩乐队的打算。姜珏碰了一鼻子灰,但并没有放弃。 后来她拿到了校园十大歌手的冠军,有意跟她组乐队的人渐渐多了。再后来,键盘手定下了孔潇,姜玺由吉他转贝斯,鼓手陆续试了几个,都没有太合适的。 在此期间,姜珏一直没有放弃游说方秀湖。方秀湖被她磨了小半年,大概是被她的诚意打动,自己也想尝试点新东西,就同意了加入乐队。明日回信由此正式成立。 方秀湖不是个爱说话的人,又比姐妹俩和孔潇都大两届,平时相处中总带着股疏离感,但姜珏有的是办法跟她套近乎。 她觉得大家既然都组成乐队了,当然要团结一些,互相搞好关系。于是三天两头就找个由头把大家凑到一起,除了日常排练,年轻人们还有太多可玩乐的东西。 那时候她还并不知道,方秀湖已经默默为他们每个人都设计了属于自己的死法。 孔潇性格温柔腼腆,看起来是那种富有同情心但本质脆弱的人。如果用一个谎言哄骗他尽心尽力地付出,再狠狠背刺他,想必就能看到他痛苦崩溃的模样,逼他自杀是最有意思的。 姜玺那个人表面亲和友善,实际上心眼子最多,跟她玩阴谋有风险,最好还是背后暗算偷袭,比如毒杀就很合适。 至于姜珏,一看就是那种还剩最后一口气都要玩命反抗的人,必须要一击毙命。不如就用钝器攻击头部吧?如果能用枪更好,可惜这玩意儿实在很难搞到。 刚进乐队的时候,这些就是方秀湖脑袋里最常想到的东西。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自己,她觉得应该是克制。 从青春期开始,克制自己骨子里的那股杀欲。 看到鲜花会想践踏,看到动物会想摧残,看到周围的人会想扼杀他们的性命。 她不确定这是因为遗传还是因为从小的耳濡目染,总之必然与那个人有关。她不想变得和他一样,所以竭尽所能克制自己。 她不与任何人交往过密,说话也不多,为了避免万一的失控。但这股杀欲总要有一个释放的出口——这就是她打架子鼓的理由。 打鼓是刚上初中时学的,那时候她已经生活在暴力中很多年了。 自从有记忆以来,她就一直在目睹父亲殴打母亲,这是她童年太常见到的画面。后来再长大一些,她也落入了母亲的处境。 父亲在外面并非是这副恶棍形象,反而温和儒雅、翩翩斯文,还是文学院的教授兼副院长,称一声君子也不为过,唯独把自己暴戾残酷的一面留给了妻女。 因为一家人生活在大学的教职工宿舍区,周围邻里都是同事和熟人,为免被别人发现,每一场施暴都是静悄悄进行的。 父亲总是一边对母亲拳脚相加,一边用阴狠的、低沉的语气咒骂她。而母亲就死死憋住哭声,咬牙等待这场暴力结束。 年幼的方秀湖不能明白,母亲为什么要忍耐呢?人在疼痛的时候是可以保持静默的吗?反正她做不到。 她曾经恐惧而焦急地去阻拦父亲,结果被他一脚踹开。她伤心地大哭,然后母亲过来捂住了她的嘴。 “秀湖,小点声。你再喊别人就都知道了……” 她瞪大双眼,然后渐渐也学会了保持静默。 哭声、呼救,在面对父亲的殴打时都不可以出现。“不能让别人知道”是一个轻巧又结实的门锁,锁住了门内一切的残忍与苦楚。 而在她一次又一次试图从父亲的拳脚下拯救母亲,从而遭到父亲的迁怒后,转头就看见母亲又在外人面前跟父亲恩爱如初,和他一起表演锦瑟和鸣。 母亲背叛了她。 她至此对任何人都失去了信任,毕竟就连世界上最亲近的人,曾经与之共享过血液与心跳的母亲,也是会背叛自己的。 后来再长大一些,她好像明白了母亲这么做的理由。母亲出身书香世家,聪慧漂亮,从学业到事业都出色。年少时和父亲在大学里相识,又从初恋走进婚姻,育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。一直过着令人艳羡的完美人生。 母亲誓死要维护这样的光环,不允许自己的人生出现半点失败或污点,如果有,就极力掩盖和粉饰它,好让别人相信自己永远是世俗标准里最幸福的女人。 一旦把这标准当成信仰,自我的痛苦就不那么重要了,女儿的痛苦亦然。 痛苦维持了母亲的体面与骄傲,然而对她来说,痛苦催生了杀欲。 此后的人生就是克制,一再克制。 加入乐队算是个计划之外的决定,她当初之所以会答应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被姜珏搞烦了。她从未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,几次三番被拒绝了还能再缠上来磨她。那时候她甚至觉得,自己要是不答应当他们的鼓手,大概是过不了安生日子了。 那就陪这几个学妹学弟玩玩吧,谁知道这种心血来潮的校园乐队能存在多久呢? 然而她低估了这几个学妹学弟,尤其是姜珏。姜珏不光会唱歌,弹起吉他也是个好手,扒谱又快又准,写的几首歌都意外的好听。 杀死姜珏,一定比杀死那些平庸之辈有趣多了。 组乐队比想象中的更占用时间,排练还在其次,主要是以乐队为名的其他活动太多了。聚餐、看演出、打牌、轧马路,甚至连在QQ群里聊八卦都属于必要的团建——反正姜珏是这么认为的。 方秀湖大三了,不像他们几个大一学生这么空闲,但还是被硬拉着参加了不少活动,毕竟厚脸皮的姜珏实在是不好敷衍。 有一次,四个人在学校外面吃了顿烧烤,回去的路上遇到了只小猫。校园里的流浪猫都被投喂得圆圆胖胖,还特别亲人,经常会主动过来跟路人撒娇。当时方秀湖第一个听见了猫叫,往那边一看,果然有一只橘猫正朝他们走来。 孔潇一向喜欢小动物,便开心地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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